很多人有这样的习惯,平常看的是电子书,但是遇到好的书会买纸质版收藏起来。纸质版的书是有温度的,相对于电子书读起来会更有仪式感。
美好的封面,清晰的字迹,纸张在手里划动,偶尔加一点自己的注解这本书就有了自己的味道。
现在纸媒式微,实体书也不再像以前成为读书的唯一方法。
但是纸质书是不会消失的,只要一天有人写好的书,只要还有人会看书,纸质书就不会消失。
这本小说讲古代编辑部的那些事,当然还有天才作家,所谓天才都跟普通人有点差别,性格都非常的特别。
这是一个有点热血的温情的故事。男主很黏,女主事业心很强。
常台笙拥有一个家族企业,即一个古代的出版社。
一开始这个出版社面临倒闭的风险,后来在常台笙的努力下,出版社成了三大出版社之一,这个出版社叫做芥堂。
芥堂出的书印刷和纸张的质量都非常好,自然价格也不便宜。
常台笙跟各种作者打交道,一整个人生全部放在书里。
她家是一个很大的园子,但是没有几个人,一到晚上只有几盏孤灯,看着格外阴森。
她家的男人都死得早,并且都得了一种疯病,常台笙的父亲得了病走后,母亲改嫁。只有常台笙一个人,她也害怕自己有一天会得这种病,所以一刻都不敢停。
陈俨的名头很响,少年才子,并且还受到天子的赏识,家中的父亲也是大官。
这个人出现在杭州的一座小院子里,大冬天还穿着单薄的衣衫,并且非常毒舌。
有学生想跟他讨论学问,他只三言两语就远胜别人。
陈俨就像某种软骨动物,非常自我。
远远看着没有攻击性,可实际上惹到了就不得了。这个陈俨有一个悲惨的不可说的身世,他的手上有一道疤,标记了那段日子。
他时常窝在一个没有阳光的小房子里,那天常台笙站在阳光下打开了门,他的人生出现了变化。
陈俨有极端的自信,不知道从哪里听说常台笙喜欢他。
于是就自己跟自己说,既然她喜欢我,那么我也就勉为其难的喜欢她吧。
常台笙很错愕,这人哪来的自信。
从这个源头,陈俨为了接近佳人,当了佳人亲戚的先生。一贯懒惰的人还跑到编辑部去做事情,哪怕一个月就五两银子。
两个人过去的人生都惨的密不透风,一个人背负太多,一个人总是遭遇舍弃。
虽然年纪都不大但是都已经很沧桑。于是,两个人决定扎堆生活,管他什么过去种种,现在才是真的。
当然还是有波折,这边的政局斗争,那边的书局的商业竞争,两个人分开各自作战,合起来就是一个家园。
结局HE。
这本小说前期两个人暧昧期的情愫非常动人,两个人相处的描述也很精彩。
陈俨的身世这边就不剧透,总之就是一个自私的母亲酿成了孩子的悲剧,后面自食恶果。
陈俨是一个很有距离感的人,他喜欢的人就一起呆着,不喜欢的人都不看的,非常随性,是个很特别的男主,可!
推荐指数:四星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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