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句话简介:阴郁疯批x直球美人
文案:
【全文基于原著人设创作,不涉及原著剧情,可当原创阅读】
【一】
因为相貌可怖、性格病态,他被人们称为恶魔之子。
没人在意他的头脑与天赋。
相反,他越是表现得无所不能,周围人越是惧怕他。
他活在恐怖的地狱里,终其一生都在渴盼,能得到救赎。
——救赎来了。
她面颜娇媚,宛若金发白肤的天使,打开了关着他的铁笼,低声催促:快逃。
逃跑的时候,他回头看了她一眼,记住了她的脚。
她穿着摩洛哥山羊皮平底鞋,没有穿袜子,脚背微弓,脚腕上有三颗小小的黑痣。
【二】
历经地狱般的磨难后,他戴上面具,终于又见到了她。
她却已经嫁给了一个俊美无俦的伯爵。
【三】
想要找到你的父亲,你必须和他离婚,他离她很近,炽热的呼吸在她的唇边燃烧,口吻却冰冷不可违逆,不然我可能会杀了他。
再后来,他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她家里,当着伯爵的面亲吻她的发顶,抬起那双金色毒焰般的眼睛,冷漠而轻蔑地扫视着伯爵……
【阅读预警】
1、歌剧魅影同人,每一本男主的背景都会有轻微改动,严格来说不算同一个人。
2、男处女非。女主花心直球美人,有过不少情人,最爱的只有男主,男主占有欲和嫉妒心极强,醋桶再世,随时随地都在吃醋,1v1小甜文
3、男主有病娇属性,介意慎入。
背景是美法十九世纪末,不少情节具有时代局限性,具体看章末注释。
短评:女主女性意识觉醒,追寻自己想要的自由,男主套了一个歌剧魅影的皮
试读:
·1、Prologue
◎不要靠近恶魔之子所在的笼子◎
巴黎马戏团
……
宣传单正面
……
我们有最美丽的连体双胞胎
最小巧的侏儒男孩
最会玩弄火焰的吉卜赛女郎
最会训练狮子的驯兽大师
上百个装在瓶子里、未能降生的畸形怪胎
以及——
臭名昭著的恶魔之子!
……
宣传单背面
……
首先映入眼帘的,是一颗森白恐怖的骷髅头
……
压轴节目《恶魔之子》详细介绍:
恶魔两个字绝不是夸张。他拥有最恐怖的相貌,最天才的头脑,以及最动听的嗓音。
如此富有戏剧性的组合,如果不是罪不可赦的恶魔,仁慈的上帝怎会对他施以这样严厉的惩罚?
我们在沼泽地发现他时,他浑身都是血,肩部、手臂和小腿布满了触目惊心的伤口,大头蝇在周围盘旋不止,不远处还有一只秃鹫虎视眈眈,俨然已将他当成死人。
他的眼神却异常冷静、清醒,一边往伤口上倒火药,一边近乎漠然地观察着我们,似乎只要我们有异动,他就算拼上性命,也会将我们置于死地。
我们怀疑,那时的他之所以全身浴血,是因为刚从短吻鳄的口中逃生,否则无法解释,后来他为什么会有一双鳄鱼皮短靴。
至于为什么不是杀了人——噢,女士们先生们,请放心,他绝对不是逃犯,警察先生们不会放过一名长相这样特别的逃犯。
加入马戏团不到半年,他就学会了马戏团所有成员的才能,包括最复杂的变魔术,我们可怜的魔术师先生不得不打包行李,换一个地方谋生。
他还学会了如何将火焰玩弄于股掌之中,要不是我们那位喷火女郎足够美艳,估计也得打包走人。
他甚至学会了我们侏儒男孩的拿手好戏——如何在双手双脚被捆绑的情况下,挣脱被打死结的绳索——老天啊,要知道,他几乎是两个侏儒男孩那么高!
这半年来,我们见识了他那堪称可怕的头脑与天赋,完全是走到哪儿,学到哪儿。
在西部,他跟一位快枪手学会了如何闪电般拔枪、开枪;在翡冷翠,他在一家歌剧院——后门的下水道旁边——跟里面的歌唱家学会了如何用歌声蛊惑人心;在一个个破烂不堪的小酒馆里,他在赌桌上学会了各种各样出老千的方法,甚至自创了一种不碰扑克牌也能出千的绝技。
我们相信,要不是上帝给了他一张魔鬼般丑陋可怖的脸庞,他绝对能成为这个时代最为传奇的人物。
附:
《恶魔之子》节目观看指南:
请女士们先生们务必遵守!
不要与恶魔之子对视
不要与恶魔之子交谈
不要靠近恶魔之子所在的笼子
请不要责怪我们太过残忍,把他关进笼子里,实属无奈之举。
我想,没有哪位观众愿意看见,一个长相恐怖如魔鬼(且精通魔术,能随心所欲地操纵火焰,挣脱打了死结的绳索,像神枪手一样快速拔枪、开枪,甚至能从短吻鳄口中死里逃生)的年轻男子,在这个文明的国度四处游荡吧?
……
对了!
千万不要给他任何类似于铁丝的东西,包括但不限于针、线、钢笔、戒指、项链、发卡等!!!
……
注意安全
祝您观看愉快
·⭐️ 金鸟笼 ⭐️
·Chapter 1
◎您一定得看看他们的演出。◎
艾德勒小姐,这个马戏团来自巴黎,他说,您一定得看看他们的演出。
这是男人第三次提起巴黎。
前两次分别是:
艾德勒小姐,听说新奥尔良虽然已经是美国的城市,但仍保留着殖民地的做派,人们都像巴黎人一样有教养,饭店里——尤其是高级饭店,全是法文菜单,法式烹调,不知是真是假?
艾德勒小姐,请原谅我的无礼,我不知道新奥尔良的时尚是怎么一回事,但在我们巴黎,只有最卑贱的女工才会穿这种露出脚踝的裙子。我不想对女士的服装指指点点,但您真的不该露出自己美丽的脚踝。
莉齐·艾德勒神色温和地说:对,您说得都对。
男人很满意莉齐的回答。
再没有比她更适合结婚的女孩了。
既是石油大亨的女儿,又是远近闻名的美人,性情温婉恬淡的同时,却又不失少女的天真狡黠。
当然,最值得赞颂的,还是她那张标致的脸蛋儿。虽然是粗鄙的北方人,皮肤却像南方贵族般白皙无瑕,看不见任何雀斑疵点,如同凝固的乳脂一样润泽光滑;嘴角天生上翘,上唇中央有一颗小小的、红石榴般的唇珠,使整张脸呈现出一种朦胧而华艳的肉感之美。
就是出身不太好,男人暗想,父亲虽然富可敌国,却终究是个投机家,靠战争、铁路和石油发了横财,不像他们血统高贵,底蕴丰厚。
但想到她那将近百万的嫁妆,他又对她充满了似水的柔情。
男人清了清嗓子,正要对她讲几句情话,哄她开心,就听莉齐语气轻柔地说道:这马戏什么时候开始?晚上我们不看电影了,就看这个吧。
男人立刻答应下来,前去剧院的售票亭买票。
莉齐望着男人的背影,温和的表情渐渐冷淡下来。
她一点儿也不想跟这人约会——他的头衔是什么来着,伯爵还是子爵?——和她约会的,有好几个伯爵,她完全分不清他们之间的区别,只对一个叫兰斯的伯爵有点儿印象,因为他相貌英俊,极有教养,不像其他人一样傲慢无礼。
随着电影艺术的兴起,歌剧院的生意日渐凋零,像正厅前座这样的好位置,以前只有托关系才能弄到,现在只需要走向剧院里的售票亭。
为了维持表面的繁荣,剧院经理允许马戏团、杂技团和低俗的爵士乐队进剧院演出,不然仅靠歌剧和芭蕾哑剧的收入,完全无法撑起这样一个奢华的剧院。
按男人的话说,正厅后座都是一些下等人。
但经过那些下等人时,他居然没有露出鄙夷的眼神,莉齐正要高看他一眼,就见他一边坐下,一边发表高见道:不知道那些下等人能不能看懂巴黎的马戏。
……
莉齐垂下眼睛,打开珠母扇,沉默地摇了摇,想到自己无论嫁给谁,都必然会嫁到巴黎去,不由有些绝望。
十分钟后,演出开始了。
因为不是首演之夜,观众的反响并不热烈。这一现象,自然又受到了男人的嘲讽:一群乡巴佬。
莉齐静静地观赏演出。
前两个节目,的确都是来自巴黎的演员。
第一个节目的演员,更是来自加尼叶宫——也就是著名的巴黎歌剧院,一身带亮片的舞裙,上来就表演了只有圣彼得堡才能看见的挥鞭转,陀螺似的转了足足十六圈,然后,在轻松欢快的旋律中,一口气翻了五六个跟斗,故意露出裙摆底下的白色灯笼裤。
这种雅俗共赏的演出,仿佛倏地擦着的火柴,点燃了观众的热情。人们欢呼鼓掌起来。
莉齐也微笑鼓掌,她很喜欢那女孩自信妩媚的神态。
男人却皱紧了眉毛,好像那女孩是他亲戚似的:明明是巴黎歌剧院的女演员,却表演如此低俗、下贱的舞蹈,真的太丢人了。
第二个节目,则是一位美艳的女郎上台表演喷火。只见她一袭桃红色的长裙,双手持火把,时而亲吻火焰,时而吞吐火焰,最后含了一口烈酒,仰头喷出一道三英尺的烈火,震惊全场。一时间,掌声绵延不绝,甚至有人起立往台上扔帽子和手帕。
主持人说她虽然是巴黎人,却并不是在巴黎学的喷火,而是一个神秘的华人教给她的这项绝技。男人却像是没听见这句话似的,不停地对莉齐说,这才是巴黎马戏应有的水准。
接下来几个节目,与其说是演出,不如说是展览——没有台词,没有编舞,只是让一群畸形人走上舞台,展示他们的丑陋与残缺。
这些节目中,最卖力的是主持人。他一边用手帕擦汗,一边欢快地介绍那些畸形人。后面的观众看不清畸形人身上的细节,他就用一个妙趣横生的比喻,把一条条伤疤、一个个烂疮、一根根残肢送进观众的耳朵里。
我们在一个小农场发现了这对可怜的姐妹……有人说,她们之所以长成这样,是因为人种杂交,白人和黑人在一起,就会孕育出这种连体怪物。但是,这对姐妹何其无辜!该受惩罚的,应该是她们的杂交父母才对!
话音落下,有人鼓掌,有人谩骂,有人漠然地看热闹。后座有黑人在喝倒彩,但很快就被欢快的乐声压了下去。
男人也用力鼓起掌来。
莉齐冷眼旁观,觉得这人简直五毒俱全,不仅歧视她这样的乡下人,还是个种族主义者。
最后一个节目——也是最隆重、最受瞩目的一个——女士们先生们,我敢打赌,你们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的演出!舞台上灯光变幻个不停,主持人说道,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遭遇过短吻鳄,它们丑陋、恐怖、狡猾,栖息在阴湿的沼泽地里,随时准备给人致命一击……再没有一种动物,能比短吻鳄更加丑陋恐怖,也再没有一个人,能比恶魔之子更像短吻鳄——让我们有请——
主持人深吸一口气:——恶魔之子登场!
人群中爆发出一阵雷鸣般的掌声,甚至有人站在椅子上吹口哨,似乎等待了那么久,就为了这一刻。
莉齐歪着头,一眨不眨地看着舞台,也有些好奇起来。
她看过那张传单。
究竟是什么样的人,才会走到哪儿,学到哪儿,既会变魔术,又会唱歌,还会像神枪手一样闪电般拔枪开枪呢?
当然,最让人好奇的,还是他的长相。
这世上不乏外表丑陋的人,尤其是贫民区,到处都是浑身疥癣、满脸疮疤的可怜人。
内战过后,因为战争毁容的人也不在少数,但很少有人把他们当成怪物、魔鬼和恶魔,也没人孤立他们,把他们关在马戏团的栅栏里,供人观赏取乐。
这个人的长相,真的有那么恐怖吗?
就在这时,帷幕降下,全场灯光暗了下来,只有脚灯还在燃烧,散溢出银色的烟雾。灯光师换了一个滤光片,一道强烈而冰冷的白光打在了幕帘上。
很明显,恶魔之子即将登场了。
乐队演奏的音乐渐渐诡异起来,如同充斥着霉菌、浓雾和白骨的沼泽地里传来的笛声。
观众席本来一直有人在讲话和打牌,买酒送酒的人进进出出,音乐响起后,居然都安静了下来,连专门喝倒彩的好事者都停止了窃窃私语。
帷幕升起。
一个人走上了舞台。
他看上去年纪不大,身材却异常高大挺拔,穿着黑色长斗篷,宽松的帽檐垂落下来,盖住了大半张脸,只露出线条冷硬的下颚,以及苍白得几近病态的唇。
只看身影的话,完全想象不出他的长相会恐怖如魔鬼。
他戴着一副破旧皮手套,黑色的鞣皮微微开裂,明显是别人用剩下的,严重不合手,却仍然看得出他的手指很修长,骨节分明。
莉齐第一次知道,当一个人身材过高和手指过长时,会透出一种难以形容的压迫感。
这么一看,这人一点儿也不丑,甚至有些英俊。
观众也意识到了这点,感觉受到了欺骗,不禁发出嘘声和嘲笑声。
在浪潮般的喝倒彩声中,恶魔之子的表演开始了。
只见他抬起一只手,缓缓摊开。
一簇杏黄的火焰在他的手上燃烧了起来。
与美艳女郎的表演不同,美艳女郎亲近火焰时,观众的视线会集中在她滑腻的胳膊上,担心火焰会顺着她肌肤的油脂焚烧起来。
人们看女人玩弄火焰,就是想看女人于危险的火光之中,赋予火苗婀娜的媚态。
恶魔之子的表演,却是另一种感觉。
莉齐甚至感觉不到他和烈火之间的隔阂。火势扩大,火焰发出蛇一般的咝咝声,转眼间吞没了整个舞台,但只要他做出握拳的动作,上一秒还烧得噼啪作响的大火,便会尽数熄灭。
然而,尽管他与烈火是如此亲近,几乎融为一体,叫人分不清火与血肉的界线,神色却至始至终都冷漠无比。
这种奇异的反差感,使节目的演出效果更为出色,仿佛只有天才和疯子才能创造出来的怪诞世界。
表演告一段落,恶魔之子猛地一抬手,熄灭了所有火焰,然后,走进了舞台侧翼的笼子,笼子旁边站着两个扛着步-枪的打手。
直到这时,人们才发现,他手脚均扣着沉重的铁链,铁块爬满了锈蚀和血污,令人惊惧。
看来,马戏团并没有夸张,而是真的认为他像沼泽地的短吻鳄一样危险恐怖。
莉齐忍不住拿出那张传单,看了又看。
传单上并没有写他做过什么坏事,只说他有头脑,有天赋,曾从短吻鳄的口中逃生,不到半年就学会了马戏团所有成员的才能。
按理说,这样一个人,应该备受崇拜,无论走到哪儿,都是被追捧的对象。但因为他过于恐怖的长相,于是,不仅没有受到崇拜和追捧,反而被人恐惧,失去了尊严和自由。
男人被表演吸引了全部注意力,没有注意到锁链与笼子:不知道这位‘恶魔之子’是不是巴黎人……可以说是相当高的评价了。
下一个表演是决斗。
主持人说:别看他是个魔术师,玩火玩得出神入化,实际上,只要他愿意,他也可以是个神枪手——大家应该都见过在酒馆外决斗的绅士,他们和野蛮的亡命徒不同,在决斗场上非常讲规矩,完全遵循《社会礼法》的规定——双方各就各位,手-枪与地面垂直,然后,各凭本事,谁的拔枪速度快,谁就能在决斗场上活下来。
说到这,主持人停了停:我们本想请一位绅士,上台参加决斗,但绅士都是为荣耀而战,谁愿意把命搭在马戏上呢?
台下响起稀稀拉拉的笑声。
于是,我们请到了汤姆·鲍,这位金盆洗手的神枪手——他愿意赌上性命,与我们的‘恶魔之子’一决高下!
男人鼓掌道:精彩!精彩!这才是真正的演出!既尊重了绅士的名誉,又带来了意想不到的节目效果!没想到新奥尔良也能有这样精彩的节目,完全不逊色于巴黎的演出,真的太精彩了!
莉齐却没办法觉得精彩。
恶魔之子再聪明,再冷静,也只是一个魔术师。
就算他是个罕见的天才,能像神枪手一样快速拔枪、开枪;开枪的速度也不可能快过真正的神枪手——那些枪手靠手-枪谋生,对手-枪的熟悉程度,完全不亚于魔术师对扑克牌的了解。
而且,她相信,那个汤姆·鲍一定有把握一枪击毙恶魔之子,否则决不会当众应允决斗。
为了所谓的演出效果,居然让一个活生生的人去送死……
莉齐眉头微蹙,忽然不想再看下去。
·Chapter 2
◎想把他从牢笼里释放出来。◎
她本想直接起身离开,但剧场灯光再次暗了下来,两道明晃晃的聚光灯打在舞台上。
恶魔之子身上的铁链被解开,皮腰带扣上了枪套,与汤姆·鲍各自退后十五步,面对面而立。
乐队演奏的旋律变得更加阴郁沉重,定音鼓的鼓点模拟着秒针的节奏,咚、咚、咚,如同死亡倒计时一般,令人充满了不祥的预感。
恶魔之子的下颚有些紧绷,不知是因为决斗,还是什么。
汤姆·鲍则一脸自信地活动着五根手指。
按照《社会礼法》规定,我们都将是这场决斗的证人!主持人高声喊道,让我们一起等待开枪信号——放心,这场决斗绝对公平公正,我们保证,假如有一方在信号发出前提前开枪,我们会立即将他击毙!⑴
观众席掌声如雷。
随着鼓点声愈发激烈,恶魔之子和汤姆的身影逐渐挺直,手慢慢放下来,垂落在枪套附近。
掌声轻了下来,人们一动不动地望着舞台,全都屏住了呼吸。
负责发射信号的,是第一个节目的芭蕾舞女演员。她一边白鹭般优美地腾空而起,一边高高举起双手,朝观众展示那把信号枪。
太滑稽了。
莉齐见过不少决斗,从为荣誉而战的决斗,到纯属争强好胜的决斗,再到因输牌而诱发的决斗。但舞台上的决斗,还是第一次见——欧洲人和南方人推崇备至的决斗,居然成了马戏团的表演节目,真是滑稽、可笑又荒谬。
更荒谬的是,作为所谓的上等人,男人应该深恶痛绝这种节目才对,他却两眼放光,似乎比任何人都期待台上的两人开枪。
莉齐眉头蹙得越来越紧,攥紧了手上的珠母扇,不知道该不该阻止这场荒唐的决斗。
但假如她挺身而出,必然会沦为上流社会的笑柄。而且,她并不知道恶魔之子是好人还是坏人,这场决斗是否只是一场双方提前串通好的表演。
时间在流逝。
女演员轻盈地完成了最后一个大跳,退到了舞台的角落。
信号枪随时有可能打响。
就在这时。
恶魔之子突然抬起了头。
莉齐终于看见了他的眼睛——也只能看见他的眼睛。他戴着面具,银白金属质地,覆盖住大半张脸庞,除了金黄色的眼睛、线条冷峻的下颚、苍白病态的双唇,什么也看不见。
但就是那双眼睛,让莉齐意识到,这不是表演,而是一场货真价实的决斗。
——他冷冷地盯着汤姆·鲍,如同被囚禁已久的饥饿野兽,一动不动地注视着笼子外的生肉,准备伺机破笼而出。
可是,他要怎么做呢?
决斗不是游戏,一旦他拔枪慢一秒钟,就会死在汤姆·鲍的手上。
算了。莉齐皱起眉毛,沦为笑柄就沦为笑柄吧。她身上早就挂满了笑柄,不差这一个。
莉齐站起身,朝剧院的检票员招了招手——她打算买下整个马戏团,以阻止这场决斗。
然而,晚了一步。
信号枪打响了。
没人看见恶魔之子是怎么拔枪、开枪的,当第二声枪响——除信号枪以外的枪声落下时,汤姆·鲍便已倒地身亡。
观众席惊呼声四起。
乐队奏响欢乐的旋律,小提琴手拉出一连串滑稽的音符,仿佛这是极具喜剧性的一幕——神枪手信心满满地和马戏团的小丑决斗,最终却命丧黄泉,再没有比这更加滑稽的喜剧了。
——如果恶魔之子没有开第二枪、第三枪的话。
砰——!
他冷静而精准地射杀了那两个扛着步-枪的打手。
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石火间,当鲜血迸溅在舞台的幕帘、布景和脚灯时,乐队甚至还在演奏滑稽的乐章,直到惊恐的尖叫声和凌乱的脚步声响起,欢快的旋律才戛然而止。
没人想到事情会演变成这样。
左轮里会有三颗子弹,是因为决斗能发三枪。
马戏团的人低估了恶魔之子的枪法,也低估了他想要逃跑的决心——决斗场上,稍有不慎就是死亡,他却毫不畏惧死亡,决不浪费每一颗子弹,一枪击毙汤姆·鲍以后,闪电般击毙了另外两个打手。
可惜,他还是失策了——打手不止两个。
第五号包厢还藏着一个狙击手,手持夏普斯步-枪,几乎是他拔枪射中另外两个打手的一瞬间,就开枪击中了他的肩膀。
砰——!
鲜血飞溅。
恶魔之子的肩膀被掏出一个可怕的血窟窿。他踉跄了一下,手上的左轮手-枪应声而落。
与此同时,后台的演员一拥而上,反剪住他的手脚,扔垃圾似的,把他扔进了笼子里。
看个戏差点把命搭在这里。男人后怕不已,连声音都有些哆嗦:大家都走了,我们……也走吧?若不是出于绅士的责任心,不想丢下女士独自逃跑,他早就跟着大部队逃之夭夭了。当然,他决不承认,没跑也有腿软的原因。
莉齐却轻轻摇头:我想跟‘恶魔之子’说两句话。
跟他说话?男人的声音拔高了,为什么?
和您没关系。
男人怒气冲冲地说道:和我没关系?怎么和我没关系?我们正在约会,您却要去另一个男人的身边。难道我对您的吸引力,还不如一个漠视人命的马戏团小丑吗?
莉齐有些不耐烦。但很快,她约束住了这份烦躁,露出落寞忧郁的神态,幽幽地叹了一口气:子爵先生,我还以为您能明白我的意思。
我是伯爵。
再跟我约会下去,您的名誉会受损的。
男人想到那将近百万的嫁妆,坚定不移地说道:名誉受损又怎样?我早已爱上了您!
唉,您先听我说完,莉齐的神态愈发忧郁,我之前一直不敢告诉您,我喜欢穿露脚踝的裙子,是因为我的外祖母是卑贱的女工,还是远洋而来的华工,我是人种杂交再杂交的产物。而且,我非常势利,和您约会,是因为您有子爵的头衔。您知道,我父母一个是北方人,一个是混血,虽然我们很有钱,非常非常有钱,经营着铁路公司、石油公司、钢铁公司,还在岛上有一座甘蔗种植园,但我们没有世袭的头衔和庄园,也没有能塞满走廊的家族肖像画……我是那么势力、卑贱、肤浅,除非您贪图我的嫁妆,否则像您这样高贵的绅士,是绝无可能爱上我的。
男人的脸色变白了。
这番话听上去是在恭维他,实际上却是在讽刺他之前说过的每一句话。
要是他回答,他并不在意她的血统和身世,那就证明他是个虚伪且没原则的人,而且确实贪图她的嫁妆。
可要是顺着她的话说下去——好吧,我们别约会了——老天,这怎么说得出口,那可是铁路公司、石油公司、钢铁公司、种满蔗糖的小岛以及将近百万的嫁妆啊!
众所周知,一位贵族青年,想要摆脱高额的债务,最快捷的方式就是娶一个嫁妆丰厚的富家女,这办法也称为钻大钱包。⑵
莉齐就是他们眼中最肥美的大钱包。
只要能钻进这个大钱包,那些债务就不再能烦扰他们。可是——谁会把这个原因光明正大地说出来呢?
男人只能嚅动着嘴唇,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地望着莉齐离开,用谁也听不见的声音喃喃说道:
……我是伯爵。
·
转过身,莉齐神情立刻变得沉郁起来。
在她看来,男人才是最漠视生命的人。恶魔之子被推到聚光灯下决斗时,他不觉得这是漠视生命;恶魔之子杀死一直以来监视、威胁、压迫自己的人时,他反倒觉得这是漠视生命了。
这种小人,哪怕有子爵的头衔,也令她反感厌恶。
除了摆脱男人,她找恶魔之子,还有一个原因。
想把他从牢笼里释放出来。
可能因为,她也即将走进一个牢笼——一个华美而浅薄的金鸟笼。
她其实心知肚明,那些贵族青年大多都是草包,债台高筑,出门溜达一圈,都能撞见十来个债主。
但在上流社会,不管那些青年欠了多少钱,都始终是尊贵的子爵先生、伯爵先生和亲王大人,而她的父亲不管多么有钱,为人多么老实,都始终是卑鄙的北方佬和奸诈的投机家。
北方佬粗鄙、蛮横、无耻,远不如南方人文明开化,为了劫掠南方的财富,连解放黑奴这种事都干得出来。
再加上,她的外祖母是中国人,一个清丽柔美的黄皮肤姑娘,更加冒犯了那些上流人士的禁忌。
在他们看来,有色人种或许也是人,但绝对不可以和白人结婚,就像马和驴结合,会生出骡子一样;白人和有色人种结合,也会生出骡子那样的劣等物种。
因此,她父亲想彻底得到上流社会的认可,只剩下一种办法——把她嫁给一位贵族。
莉齐并不反感用婚姻回报父亲。假如没有他,她这辈子都无法过上如此优渥的生活。
她注定走进那个金鸟笼里,但她能在笼子里得到数不清的好处。
恶魔之子待在笼子里,能得到什么好处呢?
莉齐走到恶魔之子的身边。
周围一片混乱。马戏团老板匆匆赶到了剧院,正在大声辱骂成员们,说他们是一群蠢货,居然真的按照决斗规矩,给了埃里克三颗子弹。成员们被骂得抬不起头来,没留神笼子这边的动静。
莉齐半蹲下来,歪着脑袋,试图与他平视:你叫埃里克?
对方没有理她。
他背靠笼子的栅栏,头微微垂下,单手按压着血流不止的伤口。因为失血过多,他的神情看上去冷漠又倦怠,唇色也比之前更加苍白病态。
再不止血,你可能会死,她说,或者截肢。
他还是没有理她。
莉齐盯着他看了一会儿,突然问道:你不会不想活了吧?
他终于抬头,缓缓望了她一眼,眼神很冷。
那是一双饱受欺骗、背叛、折磨和虐待,所以绝无可能相信陌生人的眼睛,像野兽一样呈金黄色,也像野兽一样警惕戒备。
不关你事。他说,声音毫无感情,却无比动听,令人感到一阵轻微的战栗。
……简直不像人类所能发出的嗓音。
更像是海面上一种以声音为诱饵的怪物。
莉齐微怔。
怪不得传单上说,不要与‘恶魔之子’对视、不要与‘恶魔之子’交谈。看着这样的眼神,听着这样的声音,谁会费劲思考他说的是对还是错呢?
莉齐想了想,起身离开了。
埃里克看见了她离去的身影,神情没有任何变化。他对她的一举一动毫无兴趣。
他知道莉齐在打量他,试图引起他的注意力,但没兴趣知道她这样做的动机。
他甚至没兴趣仔细打量她,只知道她似乎长得很美丽。
这样美丽的女孩,男人会像觊觎腐肉的秃鹫一样,追着她盘旋不止,而她肯定也已经习惯,男人都是英俊整洁的绅士模样,决不会多看一眼他这样的人,来到他的身边,也只可能是为了嘲笑和羞辱他,没有第三种可能。
他早已习惯人们毫无缘由的恐惧、厌恶和仇视,不再奢求被当成一个普通人来看待。
肩膀的伤口还在冒血。只要蜡烛、火柴和火药,他就能给这种伤口止血。可是,没有。没人给他这些东西。
那女孩说得不错,再拖下去,只有截肢或死路一条,而那些人巴不得他变成一个真正的残废。
鲜血还在涌流。
他总是清醒冷静的头脑,第一次陷入了泥沼般的昏沉。
他与死亡,似乎只剩下一纸相隔的距离。
都说濒死前,人会回忆起美好的事物。可他脑海中浮现的,仍然是欺骗、背叛、折磨、虐待……还有黑暗潮湿的地窖,咝咝作响的毒蛇,野兽浓烈的体臭,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……
他不是不想活着。他比任何人都想活着。只是,当只能活在痛苦和恐怖之中时,活着的意义是什么?
埃里克闭上了双眼。
正在这时,脚步声响起,那女孩又回来了。
如同被入侵领地的狮子,他完全是下意识睁开双眼,冷漠而戒备地看着她。
她却没有看他,而是略显紧张地靠近了笼子上的铁锁。
他这才看清了她的长相。她果然很美,一头纯净灿烂的金发,在脚灯袅娜升起的烟雾中,显出一种奇异的艳丽,五官排列组合完全符合培根对于美的论述,绝色者之五官比例定有异处,整张脸看上去既有中国人的神秘和柔美,又有美国北方人的冷峻与坚韧。
她不知道要做什么,一直在张望四周,因为她长相美丽,衣着得体,一看就是上流社会的小姐,甚至没人防范她,平时对他严防死守的马戏团成员,更是不敢多看她一眼,怕目光太过唐突,惊扰到她。
伤口传来可怖的剧痛。
埃里克倦怠地闭上眼睛,仰头靠在栅栏上,苍白干裂的唇边露出一丝讥讽的微笑。
下一秒钟,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响起。
微笑僵住。
埃里克猛地睁开双眼,几乎是难以置信地望向她!
作者有话说:
注释⑴参考尹钛著:《美国精神》第三辑自己为自己制定规则
注释⑵:出自[法]马塞尔·普鲁斯特著:《追忆似水年华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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